根据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2011】28号《关于开展2012年“红十字博爱送千家”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挥好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主义工作中的助手作用,县红十字会“红十字博爱送百家”活动于2012年1月9日全面启动,县红会向基层红会发放了慰问物资,要求各基层红会在春节前夕广泛开展博爱献爱心送温暖社会救助活动,对孤寡军烈属困难户、“三定一包”户、特困学生、特困农牧民、特困下岗职工、低保户、因病致贫人员和艾滋病感染者等进行慰问。当天中午县红会干部和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红会干部分别入户慰问农牧民困难户,把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特困农牧民家中。























